形成地票进行交易,并将地票收益的绝大部分返还搬迁农户。三是有序推进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大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搬迁农户以参股的形式将土地流转,以提高农业用地使用效率。同时,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重点在扶贫搬迁安置点周边开发荒山、荒地等,使其转变成耕地的后备资源,然后流转给想要继续从事农业的搬迁农户。(四)整合各类资源,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一是要整合行政资源。建议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扶贫搬迁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以及具体实施等工作,特别是要在土地征用、土地流转、跨区域搬迁农户户籍迁移等政策制定上下功夫。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制度作用,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作为县级部门、社会各界帮穷济困的重要载体,对自愿搬迁确又贫困的农户实行一对一帮扶。同时,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年度目标考核,以考核聚合力、促落实。二是要整合政策资源。有机整合发改委、城乡建委、国土房管、扶贫、民政等部门的项目资金,优先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农户建房,提高贫困农户建房补助标准;捆绑林业、水务、农委、交委、电力等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三是要整合金融资源。培育和引进专业的“三权”抵押评估机构和担保公司,鼓励和支持驻酉金融机构到各乡镇设置网点,努力形成以农村商业银行为龙头,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骨干,其他驻酉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三权”抵押投融资体系。鼓励驻酉金融机构建立扶贫搬迁农户办理贷款绿色通道,优先审批办理搬迁农户建房抵押贷款。四是要创新补助机制。要探索建立扶贫搬迁差异化补助机制,区别对待集中安置农户与分散安置农户,区别对待建卡绝对贫困户、低保户以及一般贫困农户。建议对集中安置农户的建房补助适度高于分散安置农户,对建卡绝对贫困户、低保户重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