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系统,为甲方提供金融业务、融资政策、经济、市场、利率及投资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发展网络优势,利用资金结算网络,为社保管理局、民政局等行政机构客户提供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金融服务;加快自身产品、网络、服务等创新,为区域内各类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甲方负责解答乙方关于地方政策的相关咨询;在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允许下,积极鼓励和协调各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在乙方及乙方所属分支机构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支持乙方及所属分支机3构承办与政府相关的重点中间业务;推荐政府相关部门选择乙方的产品及服务,在可能情况下,以乙方在**区的分支机构作为主要融资银行、结算银行和代理银行,协助非税收入等在乙方分支机构建立存款账户,增加农商银行的存款;支持乙方产品创新和新产品、新服务的推广;支持乙方及所属机构进行的各类营销宣传活动,协助乙方及所属机构树立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形象。(三)支持地方财政增加收入乙方前身为**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作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乙方承诺将年度应缴各项税收的?50%上缴至**区财政。四、机制保障(一)双方每年定期举行合作总结会议,协调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补充、修订本协议;并通过高层互访、召开碰头会、联席会议和文件传递等多种形式,不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促进资源共享,协调解决合作中发现的问题。(二)**区政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常务办公室,乙方的有关职能部门为本协议相应的执行部门。(三)为加大双方合作的组织协调力度,提高运行效率。乙方为本协议的协调和具体执行单位,负责组织研究并落实对**区金融服务的日常工作。(四)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正。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4**市**区人民政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公章)?(公章)年?月?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