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配合乙方,并做好该商户收单损失的后续追索工作。甲方推荐的特约商户信息,未通过乙方审核,但确因甲方业务需要(必须由甲方出具业务需求函)而签约发展的商户,由此产生的收单风险由甲方承担。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变更、终止乙方、丙方未按照约定为甲方发展的入网商户提供POS终端及相关收单服务。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暴动、地震、天灾与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等)造成本合同中的条款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三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与保密、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另外两方要求违约方及时纠正,否则,另两方可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的赔偿。第七条保密条款甲乙丙三方(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和雇佣人员)应对双方的合作内容、从其他两方知悉的相关资料、数据、客户信息、交易信息及其他一切合作信息负永久保密义务;不得将前述信息、数据、资料使用于本协议内容以外其他任何用途。第八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协议届满三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另两方,经三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协议。第九条对于2014年1月1日前甲方推荐的特约商户也适用于本协议。第九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签补充协议。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江苏新沂****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丙方: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负责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