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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工期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方案、针对本工程的施工重点、难点的解决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准。施工用材料与机械设备应经过验收合格方可进场。⑩开工前制定技术质量岗位责任制,由总工程师专职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甲方及项目部负责,确保质量达标。?施工中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工作。?拆除完工后组织相关技术及生产人员安排现场平整工作,做到现场平整,外部整洁,质量达标。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措施(1)为保障农名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人身意外伤害及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为了随时掌握公司人身意外保险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行“全员覆盖,集中办理,费用预提”的原则。(3)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集中办理和出险、理赔事务。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产权部共同审核各投保单位的人员清单和费用明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底提供公司本月因公进出境人员清单、新签订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清单,审核各投保单位的投保申请表,每季度对各单位和直属项目部人员(包括劳务用工人员)进行核实,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财务产权部;公司财务产权部负责按照保险协议审核、支付保费,负责每季度向被保单位预提保费和保费核算,办理保险理赔金收款和支付。(4)公司所属各单位和直属项目部确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全员覆盖(包括因工程需要,劳务公司临时派入公司的人员)。按月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保险办理申请、被保险人员名单(含变更);每季度初向公司财务产权部预交保险费,每季度末与公司财务产权部核算保费;本单位被保险员工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伤害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并根据要求提供理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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