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全面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2、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动态监管。严格监督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禁止无证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安全保证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明显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根据《甘肃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收集、整理、保全不良行为证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布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坚决杜绝、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切实促进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3、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监理制度,规范安全监理行为,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二是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增强安全监理的能力。三是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同时大力支持监理单位履行责任,树立监理权威,全面提升安全监理工作整体水平。 4、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进场民工的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是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二是督促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违章操作造成重大事故。继续通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树立典型,鼓励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