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实干。 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了解掌握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分管工作、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情况,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三、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做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不干预同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送问题线索。具体以落实“五个有没有”(平时管了没有、同意查处没有、保障纪律审查没有、推动整改没有、漏洞堵塞没有)来衡量和检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五、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如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影响和损失、以及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