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细化“一岗双责”工作落实措施,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Р(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选准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好用好党员活动阵地,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Р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盟、旗各项配套规定,强化正风肃纪,深化“四风”整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领导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Р (九)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Р (十)完善党委(党工委、党组)抓党建相关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Р“两手抓、两促进”。Р 二、责任追究Р 凡党委(党工委、党组)及班子成员有违反纪律或工作不力的情形,将按照旗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制度》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Р 三、责任期限Р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