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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及法律工作者管理情况的汇报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非诉讼业务并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存的格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全区律师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区全体律师主动捐款达6000余元,山东科力律师事务所、山东盛诚律师事务所及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又专门为北川县石泉律师事务所捐款1200余元。我区律师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体现了律师的高尚情怀。""事故发生以后,我区律师主动投入到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中去。他们牺牲周末和"五一"休假时间,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安慰和开导。以真情安抚死者家属的激动情绪,并对家属提出的疑问做了耐心的讲解,为圆满处理本次事故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四、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优化执业环境,是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律师的维权工作,努力为律师创造一个较好的执业环境。为了保证律师的执业权利、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一方面,我们要求律师严格依法办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要提高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并建立健全了全区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以减少和化解律师的执业风险,解除律师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律师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正确处理律师之间、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所的管理,强化律师所的内部监督作用,从而在全区的律师之间、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一种良性、和谐的竞争秩序。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律师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特别是《律师法》颁布实施以来,律师队伍已成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推进法制社会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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