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牛佛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管理办法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责任追究机制镇上要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办法,与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管理,并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综合考核。要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安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强化行政问责。六、健全完善综合评价机制一是实行每月检查测评制度。镇上由各包片责任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每月对全镇33个村、2个社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1次检查测评。测评组成员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每月从中选定3-5人进行测评(分值占75分),镇治理办考评部分(分值占25分)。推进此项工作有措施、有创新、有亮点的按照事前报告、事后申请的原则,由镇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相应加分;平时的通报批评或表扬,以及被媒体曝光的情况按相应层级和点位数量进行加减分,并计入考核分(省级4分/次、市级3分/次、区级2分/次、镇级1分/次)。测评分高于98分的村(社区)当月授予流动红旗;凡低于85分的村(社区)当月在村(社区)居民委会挂黄牌警告,并在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开栏中公示,且支部书记在全镇干部会上作检讨及整改承诺,另外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力的按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二是实行年度考核奖惩制度。年终目标考核时,镇党委、政府结合全年的月考评情况、全年常态督查情况和村(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效进行综合考评,实行100分制。年度考核至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干部和包片责任领导等相关责任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总成绩确定6-8个村(社区)进行单项奖励,奖励方式根据镇在区上取得的成绩,由镇领导小组确定。附件:1、?牛佛镇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牛佛镇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分解表3、?牛佛镇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逐月考核评分表牛佛镇人民政府2010年5月9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