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高效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较好的完成了窗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情况 20XX年,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局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统一着装,佩证上岗,身份公示牌、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办公资料摆放整齐有序,因公、因私外出皆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遵守计算机络操作规程和办公设备使用规定,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法定依据、办公电话和承诺时限,制作统一格式的办事指南,便于广大市民的查阅、查询,自觉接受群众日常监督。二、窗口服务情况(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安监局窗口,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10项。10月,对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的意见的通知》(衡办发[20XX]15号)和市监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衡监[20XX]4号),我局高度重视、反应迅速,专门召开局党委会,研究下发了《衡水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衡安监20XX95号),要求各区(市)县安监局、各相关企业到衡水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办理所有行政审批;机关各科室不得自行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严禁“双头受理”和“体外循环”。为“一站式”、“一式”、“一线式”办公体系提供保障。(二)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自重新确定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后,除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操作资格认定(我局只负责考核工作)外,其余9项行政审批和1项非行政审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1月5号至今,我窗口共受理4项审批,其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全部录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接办件系统或及时上报。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窗口接件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细致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