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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3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于6月、11月组织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加强执法,严厉查处。各级住建部门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住建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  (五)突出重点,查严查细。一是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从事塔机安装、拆卸、加节、顶升行为,严格审查拆装的队伍资格、人员资格,规范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管理。二是要切实抓好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处理、加固与验收,杆件、扣件等结构材料的抽样与验收,扣件螺栓紧固力矩的抽查,尤其要严格遵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等规定;三是要严格落实方案专家论证制度,进一步强化专家库建设,严格审查专家资格条件,论证时要完善会审制度、规范论证程序,提高论证报告质量和论证深度,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六)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住建部门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企业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请各市住建部门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将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分别于6月25日和9月25日前,年度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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