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时常看到:随手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行人乱闯红灯以及电动车逆向行驶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这与管理执法力度不够是有关联的。只有加大处罚力度,实施严管重罚、强行入轨,通过高压高频次的管理执法,使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参与到文明创建中来,共同构建一个有序、卫生、文明的良好形象。 4.建筑垃圾处理等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缓慢。目前我县还没有集中处置建筑垃圾以及装修装璜垃圾的场所,导致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建筑垃圾和装璜装修垃圾随处倾倒偷倒,污染了环境,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四、相关建议 1.加快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在硬件上不断完善,加快推进落实。要以项目为载体,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以及市民如厕等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 2.加大经费保障,尤其是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对属于政府服务支出列为重点,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资金全额保障,同时提高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激发和调动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建共享宣传氛围。为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监督,政府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微信等传统和新型媒体大范围广角度,多种形式予以宣传,从思想上教化和引导市民,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美丽家园。 4·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垃圾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县、乡要针对我县生活垃圾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制定有关垃圾管理的指导性实施意见和规定,进一步明确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主体、责任、权力和范围,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对于随意倾倒、拋撒、乱堆放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环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视情予以处罚,严格督查考核,巩固和完善推行“户清扫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的常态化,建立完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XX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