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爆炸性气体达到爆炸浓度而发生爆炸。锅炉本体爆炸,是因为在炉膛或烟道内有爆炸性混合气体存在,当达到爆炸极限,被明火或锅炉本身的高温引燃造成事故。这一点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说明相符。实际目前锅炉产品已经考虑了安全生产措施来避免。合格的燃气锅炉本身有防爆工艺设计,如燃烧器在异常情况自动停机,自控装置也停止输出燃料;燃气锅炉燃烧系统自动化程度较高,包括了燃气压力高、低限报警保护等,当控制到哪步逻辑判断不满足设定条件时,启动相应联锁保护。避免了锅炉本体爆炸可能性,但是仍然存在上述的另外一种可能,能否避免?如何避免?3应对措施其实在设计中,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1998等规范,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 天然气管道上阀门、表计等可能发生天然气泄漏处,锅炉间可能会产生天然气存积区域[相对密度,一般是在屋顶区域],在这些部位均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根据可燃气体浓度情况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及启动事故排风机,当泄漏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下限的50%[该值仅供参考],还立即关闭天然气源进气总管的总进气电磁阀。在锅炉房及有天然气管线进出的房间,设置事故排烟风机,还与可燃气体报警器联锁(启动)。电气、仪表用电缆选用铜芯,最小截面不低于。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应小于3m,并使其保护范围高出管顶不小于1m。燃气管道应有静电接地装置,当管道为金属材料时,可与防雷或电气工程接地保护线相连,其实测电阻值R≤4Ω。在管道连接处,如弯头、法兰、阀门等处不能与金属管道良好接触,也用金属软线将两端跨接。在锅炉房及有天然气管线进出的房间门、窗采取泄压措施。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第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第3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结合上述几条措施可以明确,电气设备选型为非防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