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普法执法的实效性。一是明确司法行政责任。区司法局在认真履行基础普法责任的基础上,重点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监督,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明确行政部门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宣传好部门业务法律法规,要将法治宣传有机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广泛法治宣传促进严格公正执法,通过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深度法治宣传,真正体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三是明确基层组织责任。镇村要经常深入小区、家庭、铺面、纠纷现场,结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实施普法宣传,形成连锁式、传递式、接力式普法桥梁,达到“就时宣传法律法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就人提升法治信仰”的效果。四是明确学校普法责任。学校要开好法治教育课程,保证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及考核机制,法治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法治报告会,班级要有针对性地举行“青少年学法用法主题班会”,要结合青少年学生身心特点、认知能力等上“活”法治教育课。完善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一是完善基础保障机制。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主题宪法宣传活动和培育农村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为契机,从抓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入手,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文化建设“xx样板”。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区财政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完善考核管理评价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法治xx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推手,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责任书,对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工作过程的督查,推动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