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档和管理空档。第四,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要坚持党委领导,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县政协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支持配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要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第五,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要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要通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着力提升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深入开展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乡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具体管的工作责任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对接沟通,统筹推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细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考核评估,加大问责力度,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志们,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