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性等,制订质量监督计划,确定质量监督方式。1(1)未编制质量监督计划的,扣1分。(2)质量监督计划内容不规范、不完善的,扣0.5分。15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2(1)未开展质量抽查工作的,扣2分。(2)抽查工作不到位、无检查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16工程质量核备质量监督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外观质量评定结果、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进行核备。1(1)未及时开展质量结论核备工作的,扣1分。(2)质量核备工作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扣0.5分。施工现场管、实体质量(10分)17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应规范存放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设备等,按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5(1)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设备等管理不规范的,扣2分。(2)未按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现场施工的,扣3分。已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参建单位应严格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工程实体质量。5(1)已完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质量通病的,扣3分。(2)工程外观质量存在明显缺陷的,扣2分。其他扣分项181.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3.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情况的,该项目考核得分为0。说明:1.本表打分采用扣分制,每项要点扣分不超过该项分值,无扣分该项得满分。2.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项目考核得分占考核得分的40%(每省共选取5个项目,其中大型项目1个,占考核得分的16%,中小型项目各2个,每个占考核得分的6%;无大型项目的省份,所抽查的5个项目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得分占考核得分的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