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不论怎样选择,都不能离开做人的底线,都不能颠倒是非,以丑为美,以恶为善,以耻为荣,每个人都应具有最基本的荣辱观。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它不仅需要得到自我的确认,更需要社会的认同,荣是社会给的,辱也是社会给的。党中央应大力宣传和倡响“八荣八耻”,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让大家知道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知道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让“八荣八耻”成为每个人做人的基本准则,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其次,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法规制度。“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八荣八耻”作为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只停留在这八句话上是不行的,还必须针对每一条标准,从法律制度上加以规范。一方面制定严厉制裁“八耻”行为的相关法规,加大对腐败、不诚信等行为的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应出台一套鼓励和褒奖“八荣”的相关政策,除尘滤布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从制度上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让“八荣八耻”成为一种文化的自觉,成为社会大众自觉自愿的行动。第三,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转变社会风气,舆论是导向,领导是示范。当前,老百姓最在意的是,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能否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真起作用;能否促进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公众服务机构的办事效率;能否使官员们更守官德,公务员更讲职业道德,领导们更遵纪守法,执法人员更严以律己。这些最能影响公德意识的普及。因此,要让社会风气好起来,各级干部和政府机关的示范作用是最关键的。如果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带头恪守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那么,我们的社会风气就会有一个大的好转。“八荣八耻”唤醒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道德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人要活得有尊严,就得自觉做到“八荣八耻”,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