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5、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6、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7、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9、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10、泵的盘泵标识缺失或损坏。 11、危险化学品阀门、法兰等密封点没有防护罩。 12、危废库房、油品库房的消防器材没有或损坏。 13、管线上的介质标识没有或不全。 14、危废库房、油品库房未上锁。 15、行车手柄存放未上锁。 16、物品占用消防井或消防通道。 17、机泵联轴器处无防护罩。 18、机泵无接地线。 19、电源箱无漏电保护器。NO.6 人员出入、厂内交通性违章 1、未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出示工作证。 2、未按上下班路线靠右行走。 3、随意携带未成年人、陌生人进入生产厂区。 4、机动车辆未按指定路线在厂区内行驶,车辆无通行证和阻火器进入禁火区。 5、人员无证无令开车。 6、司机酒后开车,超速行车、空挡溜车。 7、车辆带病行车,超载、人货混装行车。 8、骑自行车、电动车载人,双手离把骑车,厂内超速、飙车。 9、车辆转弯时不打转向灯。 10、无关人员横穿叉车专用通道、人员随意穿越人车分离护栏。 11、车辆厂区内逆向行驶。NO.7 管理性违章行为 1、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没有能够及时制定、修订有关规程,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或与实际不符。 3、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或其他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及时研究,加以改进和解决。 4、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5、对违章行为未予以制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