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寺落成、张公圣君、保生大帝诞辰、大卿宫祈祷世界和平法会等庆典活动均顺利进行。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要求,严格规范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手续,扎实推进治理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工作,切实落实赤水藏龙精舍等5处乱滥建活动场所的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城关基督教堂新建工作。二是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出台了,成立了县、乡镇两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统战部部长为召集人,统战部、民宗局、政法委等14个单位分工协作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初向各乡镇下发,各乡镇安排一名领导分管宗教工作,强化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三是抓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建立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抵御渗透的工作机制、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境外宗教组织对我县进行渗透活动的动向,提高防范能力。开展封堵查缴宗教类非法出版物活动,查缴宗教类非法出版书籍40多本,保证社会文化安全。四是完善日常管理。“十五”期间,各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建立了“一会二簿三上墙”制度,即“一会”:管委会;“二簿”:会议记录簿、财务记录簿;“三上墙”:政策法规上墙,组织人员上墙,场所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证上墙。同时从XX年开始实行财务收支季报表制度,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运作,严格控制资金流向。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依法开展XX-XX年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并评选西天寺等4处活动场所为XX年度“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指导基督教协会、道教协会顺利换届,努力推进佛教协会筹建工作。五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积极参与扶贫济残、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十五”期间,全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修路造桥、扶助少数民族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支持学校教育、资助老年协会等累计达150多万元。市基督教会义诊队深入葛坑、赤水、雷锋等乡镇开展义诊活动,诊治病人2000多人次,发放免费药品7万元,深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