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框架体系构建研究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74 |  大小:215KB

文档介绍
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从上述法律形式考察,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三大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间非企业单位。其中,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9]在世界范围内,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范围及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以下为几个示例:表2.2?不同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形式Table2.2?Non-anizationsofdifferentcountries不同地区民间非营利组织形式国际上联合国、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WTO等中国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中国台湾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诸如协会(社会服务及慈善团体)、学会(学术文化团体)、基金会等英国慈善机构委员会登记的所有慈善机构美国协会、社区大学、慈善机构、基金会等1.3.2国外民间非营利组织理论研究西方国家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研究最早主要集中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产生与存在的原因上,而且其中大多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代表性的人物和理论主要有韦斯布罗德的“政府失灵理论”、汉斯曼的“合约失灵理论”、萨拉蒙的“第三方管理理论”等。政府失灵理论是韦斯布罗德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他采用经济学中的“需求—供给”经典模型论证了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的必要性,拉开了用经济学理论解释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性的序幕。他的核心观点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弥补政府、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时的局限性而产生的。[10]20世纪80年代,汉斯曼提出了合约失灵理论,他的研究重点转向了民间非营利组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