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从来都不喜欢大政府。我们最初组建国家(country)的整个原因就在于,美国人不喜欢乔治三世,他们想创造一种分权的宪法体制以确保无人能够像乔治三世那样行使权力。羇当下美国问题的源头深植于该体制设计中。在进步时代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在美国创造现代国家——一个现代的、去个人化的、官僚制国家——的运动。但我认为这项运动从未实现存在于议会政制的那种现代性,不论是存在于英联邦还是欧洲大陆,相反,在过去几代的时间里,我们事实上倒退了。对于这为何会在美国发生,我可以给出很长一段解释。相较于行政系统,我们更偏好于依赖法院来实施法律。我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有一部叫做《私人执法法案》(PrivateEnforcementAct)的东西,依据该法,任何加州公民都可以强制推行或阻止法律实施为目的起诉政府。这让治理变得极其低效,因为所有人都受到法律诉讼的威胁。而且,这也不是我们日常所熟悉的私人诉讼——这是对政府当局的起诉。膅然而更大的问题与我所说的再家族化有关。这是政治衰败的核心。在美国,我们对于腐败的定义十分狭窄:腐败必须是一个政治家与个体公民之间非常具体的互惠交易。但事实上我认为我们已经以多种不同的方式重新创造了19世纪的政治赞助体系。它基本上是通过一种已合法化的礼物交换实现的。通过这种交换,政治家在某种意义上受到资金或者支持允诺,甚或思想观点的根本影响。而这又以某种方式与我们分权制衡的政治体系结合起来,从而使得这一体系在帮助高度组织化的利益集团阻止政策变化方面异常有力。膂我可以罗列很多事例。奥巴马医改和多德-弗兰克法案,这两个奥巴马政府的最大举措——我认为有它们总比什么都没有好,但由于不得不向那些利益集团做出的各种让步,作为立法,它们却着实是怪胎。如果我们打算做一些诸如福利改革的事情,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些不可避免会受到改革冲击的、高度组织化的利益团体已经强大到了不会允许政治共同体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