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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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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水利行业工程建设与管理的专家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若干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 2 至 4 名。其中: 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 评审委员根据申报的工程情况,?按照专业配套的原则从专家库中抽取。第二十一条?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一)召开评审会议,审阅复查报告、观看工程多媒体光盘、听取复查情况汇报。(二)评议参评工程质量情况。(三)评审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优质工程。(四)对工程优质奖评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第二十二条?获得出席评审会议委员半数以上同意选票的工程方具备获奖资格。获奖数额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根据申报情况、专家复查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评委会评审结果在河南水利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指导。公示后无异议的工程方可获奖。第六章?奖 励第二十四条?河南省水利厅对获得工程优质奖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授予“河南省水利工程优质奖”奖牌、证书,并在全省通报表彰。第二十五条?获奖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主要工程建设人员给予奖励。第七章?评审纪律第二十六条?工程优质奖的复查工作与评审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第二十七条?凡参与初评、复查与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严禁收取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纪念品和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第二十八条?工程复查专家和评审委员实行回避制度。第二十九条?申报工程优质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第三十条?凡违反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的申报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对本办法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复查专家和评审委员,?取消复查或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八章?附 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河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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