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号召各县煤炭局、各煤矿组织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新的《煤矿安全规程》,全面贯彻《规程》修改后的内容,用《规程》指导生产。二是突出《煤矿防治水规定》培训学习。为提高各级管理人员防治水专业知识,我们举办了全市煤矿防治水专题培训班,要求各产煤县分管安全副局长、全市各煤矿总工程师、安监科长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高度重视煤矿防治水工作,全面完善水文地质基础,认真做好井下探放水工作。三是突出局机关人员业务培训。为提高局机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我们购买《中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利用两周休息时间,对局机关全体人员和救护队小队长以上人员进行了培训。由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三名教授授课,通过教授讲解、学员交流等形式提高机关管理人员实际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我们还组织对全市70余名驻矿监督员进行了轮训,以政策法规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内容,全力提高驻矿监督员的政策水平,规范监督管理的工作程序。狠抓煤矿全员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一是落实责任。坚持把煤矿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硬指标,对培训任务逐项分解,细化量化,落实到各产煤县、各煤矿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奖罚。为了进一步落实培训责任,印发了《煤矿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把矿井复产复工前培训作为一项硬任务,实行培训一票否决制,对凡不积极参加培训的煤矿,一律不予受理复产复工验收申请。连续四年向各产煤县和各煤矿企业下发《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春季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春节复产验收之前,县煤炭局负责组织对所辖煤矿工人集中进行为期两周的春季安全教育培训,对老工人进行不少于10天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培训。把新工人培训作为重点, 对新工人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不少于5天的井下一对一的“手指口述”传、帮、带。县煤炭局统一考核、发证,所有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我局进行全程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