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条例》、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盐城市学校食堂卫生规范化管理草案》对食堂进行管理,劳务承包人必须对《大丰区实验初级中学食堂管理条例》签名认可。 9、本项目承包期间劳务承包人)必须遵纪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如造成后果,则由劳务承包人自己负责;若劳务承包人违法、则学校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规定留样食品,并作好登记,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若因乙方原因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师生身体不适或食物中毒,经医院确诊后,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除了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之外,乙方须对甲方赔偿损失。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提供给乙方承包使用的食堂厨房、餐厅及设备,乙方不得转包、转租或挪作他用。 4,乙方在甲方食堂、餐厅规定的各功能划分区内进行相应作业,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盖。 5,乙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开餐。乙方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餐,不得提前关闭配餐窗口,需保证学生有充裕的就餐时间。乙方违反一次罚款XX元。 6,乙方在厨房作业中产生的垃圾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堆放倒置。且方便学生使用热水。 7,师生一律实行刷卡就餐,乙方必须按刷卡次数给师生分发饭菜。乙方不得出现无卡分发饭菜及收取现金分发饭菜现象,乙方违反一次罚款1000元。 8,乙方的各项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甲方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乙方需每餐对师生使用的餐具进行清洗及消毒处理,按甲方划定的卫生区搞好卫生工作,穿好工作服,每日三餐前后及时整理干净,若不按规定搞好卫生,食堂管理人员检查不合格,每次罚款二十至一百元。 9,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校的教育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