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Р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Р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Р 九、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Р 十、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Р 十一、争议及未尽事宜Р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Р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Р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Р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Р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Р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Р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Р 年月日年月日Р Р Р Р附:劳务派工单Р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连云港市青源水务有限公司Р外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江苏伟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Р派工时间:Р派工地点:Р派工内容:Р乙方派工人员姓名:Р工作量:Р本次劳务费总计:Р甲方代表签字:Р乙方代表签字: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