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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却在市场周围办起了许多养猪场,加大了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的危险。四是多种畜禽混养的现象严重,容易诱导病毒变异。五是养殖场不注意卫生管理,缺乏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粪便乱排乱放,病死畜禽乱扔,污染环境的现象严重。六是未经严格检疫,随意到外地购买畜禽种苗,带入染疫动物的情况十分严重。七是养殖户发生疫情隐情不报的情况十分严重。八是部分动物防疫、检疫及监管工作人员存在管理不严、自身素质差。不按规定的程序和执行标准操作,执法力度不大,监管不到位。四、对策与建议完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根据我省和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必要在动物保护、动物检疫、动物性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反应机制等方面,尽快制订操作性强的地方法规,保障政府及各部门能在第一时间对疫情做出判断,迅速反应,政令畅通,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明确有关部门和公民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法律的震摄力,达到群防群控,以法治疫的目的。改革理顺兽医管理体制针对现行兽医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地区分割,政出多门和执法主体不明确,公益和服务职能不分的现状: 第一:引入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代表国家对动物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以及与之相关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兽医行政的垂直管理,从而有效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为动物疫病的准确监测,诊断和快速扑灭提供组织保证。第二;从业兽医应与官方兽医严格分开,实行执业兽医制度,将诊疗和经营推向市场,实行市场化动作。开展从业兽医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全民防疫机制。具有兽医资格人员,在获得开业,处方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疫情报告等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必须加强基层防疫体系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将现在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事公益性动物防疫工作的事业编制,纳入县级管理,其人员由县动物防疫站派驻乡、镇,在各乡、镇站的基础上,设立县动物防疫站防检点,防检点和县站实行垂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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