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和资源,摸清集体“三资”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账实、账证、账账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情况。界定权属,建立台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同时考虑资产形成过程,从有利于管理的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对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在全面清查核实和权属界定后,按类别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及时反映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方式,规范资产、资源的流转程序,推行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全面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夯实基础,破解难题,规范“三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资源浪费,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开发利用。三、工作安排总体要求。本着“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全乡清产核资工作自年月开始,年月日前结束。已经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没有开展工作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因村施策,有序推进。工作步骤。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年月底前完成,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次清产核资工作在乡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乡纪委牵头,农委、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此次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经管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管理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村成立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会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等人员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