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把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上新台阶。三公经费重点检查情况的通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转作风的有关规定,月中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从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四个专班,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XX年以来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公务外出学习考察费用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出台后,我市各级各部门落实上级转作风各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多数单位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较好,做到令行禁止,铺张浪费、超标准购车和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大大减少。一些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厉行节约,严控支出。自XX年3月以来,绝大多数单位“三公”经费持续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三公”经费下降幅度约30%。二、存在的问题从检查情况看,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尤其是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同城吃请、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单位所制定的制度明显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悖。少数单位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不向群众公开单位财务情况。少数单位仍把大手大脚等同于大气,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现象严重。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违规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为提高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发放津补贴;少数单位没有资金来源,就想方设法套取专款、向管理对象伸手、向银行或财政借款也要保证职工的高福利、高待遇。购置公车不报批不备案。少数单位如林业局、汪营镇等在二级单位没有编制不能配车或无法取得车辆购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公车以私人名义登记入户,形成公车私挂、账外资产等问题;少数单位如畜牧局、文斗乡等新购车辆没有按照《利川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到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审核备案;少数单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购置车辆,为了逃避检查,超标准部分另外开具车辆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