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有照片、标明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执业药师负责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质管部反馈信息。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质管部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1、格遵守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负责中西药处方及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3、收方及审查:收方后应详细阅读,认真审查,对处方前记、处方正文、药物配伍、用法用量、有无涂改、医师签字等逐项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缺药或有疑问的处方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签字后方可调配,不得擅自更改。 4、配方:对经审查合格的处方及时调配。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准确称量。认真查对药名、含量、用法用量,做到所取药品的名称和数量与处方一致;经查核无误在处方上签名后交核发员。 1、必须凭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或者医嘱单调配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凭专用处方调配; 2、处方须经审核人员审核签字后方可调配; 3、对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配; 4、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药品发放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5、调配拆零药品还应执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调配中药饮片应遵循《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6、完成调配后,调配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应专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或者姓名、发药日期、处方医师等,专册保存3年备查;8处方应妥善保存,一般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