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地址以本协议首页的约定为准;如本协议约定中任何一方出现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协议各方,如未通知到其中任何一方,视为地址未发生变更。四、丙方根据协议约定,将监管资金足额划转到甲方指定帐户,同时甲、乙双方应支付给丙方的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结清后,本协议终止。五、如本协议约定与《授权支付通知书》(及其他支付依据)、《授权退回通知书》(或有关司法判决书等依据)、支付结算凭证不一致的,丙方需将《授权支付通知书》、《授权退回通知书》及支付结算凭证退回给乙方的,并告知退回原因。六、如采用定期帐户监管,乙方提前划转监管资金的,丙方不承担相关利息的利息损失。七、丙方根据协议约定,可向甲□乙□方提供以下个性化服务:□资金监管报告□资讯信息服务□对方征信情况报告□对方工商注册信息以上个性化服务中资讯信息包含风险,甲、乙双方应本着“充分了解风险,自主选择”的原则,谨慎决策,甲、乙双方根据个性化服务所提供信息做出的决策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纠纷,当事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协议的效力一、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仅须签字)之日起生效。二、协议三方可约定其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须经三方签字和/或盖章。附件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三、本条第(一)款关于签字盖章的约定适用于本协议的附件。四、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相关当事人所签发的《资金到帐通知书》、《授权支付通知书》、《授权退回通知书》、《违约通知书》、《终止协议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附则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丙方: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