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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标准施行前,分期分批对现有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开展全员培训,并认真组织考核,确保每一个法医临床鉴定人都能熟悉掌握标准的基本内容、规范要求和具体尺度,切实提高司法鉴定人正确适用标准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暂停执业资格,对于经多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的,要注销执业资格。通知还要求严格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的准入条件。自2014年1月1日起,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授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时,要对申请人掌握和适用标准的能力进行专项考评,对于不具备能力的,不得授予执业资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该办法将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食药监管总局成立后,对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将暂行办法中由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改为由局长办公会承担。从工作实际出发,对案情重大、复杂等需要提交总局研究确定的事项,改为由局长办公会议承担。同时,规定总局在法制司设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办理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规定: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负责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专项列支。《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明确定期安全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日前公布消息称,为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质检总局日前出台了《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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