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儿童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3、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村组、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对贫困儿童、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将他们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和品德行为偏差的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4、建立研讨、交流制度。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五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对“五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学校在“五生”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