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军人遗属);(三)在乡复员军人(抗日战争入伍、解放战争入伍、建国后入伍(1949.10.1-1954.12);(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两参人员(既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参战退役人员、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参试或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人员);(六)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七)年满60周岁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烈士子女;(八)优抚双定对象;三、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情况。按照对象类别分别设计相应的信息采集项目和表格,将需采集内容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以便于采集人员填写。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年限、月补助金额、发放金额、户籍住址等信息。2.生活现状状况。3.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四、采集方式此次采集信息项目和內容较多,工程量较大,为保证采集效率和采集工作准确性,采集工作在各乡镇村(社区)设立集中式、上门入户式以及电话核对式三种形式采集。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集中式:对于行动方便者都统一由村干部统一时间集中在村上或者人员方便集中区域集中调查核对。2.上门入户:对于行动不便又没监护人者由村干部派人带其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调查。3.电话调查:对于不在家人员,采用电话调查核对数据后再利用现有资源采集完善数据。所有信息手工录入补充、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以民政提供基础数据库为依托,结合对象个人申报信息,采集、补充完善信息数据。五、信息数据核查比对在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象身份等基本信息采集任务后,将已采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对,对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切实全面摸清情况,儆到不漏一人,力求信息准确。各类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