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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预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48KB

文档介绍
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五、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形式1.学校种类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报告,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告和报送或当面口头报告。2.维稳类信息,原则上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书面报送。3.学校定时公示学校安全主、分管领导电话和学校与上级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电话、邮箱帐户。六、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责任制1.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2.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必须严格报送程序与工作纪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3.学校上报紧急、重要安全稳定和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准确与时效性,如发生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知情不报和截留、扣压安全稳定信息等违纪行为,学校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严格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海拉尔区胜利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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