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两处。工作票中的设备名称、编号、接地线位置、日期、时间、动词以及人员姓名不得改动。错漏字修改应遵循以下方法,并做到规范清晰:填写时写错字,更改方法为在写错的字上划两道水平线,接着写正确的字即可;审查时发现错字,将正确的字写到空白处圈起来,将写错的字也圈起来,再用线连接;漏字时,将要增补的字圈起来连线至增补位置,并画“∧”符号。禁止使用“……”、“同上”等省略词语;修改处要有运行人员签名确认。5.2.4一份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相互兼任。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5.2.5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现场作业期间内(押票期间除外)担任两个及以上工作任务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成员。5.2.6用软件系统办理工作票时,在工作许可前,应离线打印,从工作许可人签字栏开始手写签名。5.2.7机组大、小修或临检时,可按设备、系统、专业工作情况使用一张总的工作票,但应在备注栏中记录作业分组数量、各作业组的工作负责人;总工作负责人持原票,各工作组负责人各持一份工作票复印件,加盖“副票”印章。所有作业组工作票(原票、副票)全部收回后方可押票试运或终结。5.2.8轮班作业的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应在工作票备注栏中注明轮班作业各班次工作负责人,交接时工作负责人应核对现场安全措施完善、正确,并在备注栏签字,方可进行工作票交接。5.2.9在检修作业时,需要增加同专业工作任务,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可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并补充相关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5.2.10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同类型的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次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5.2.11每份工作票可附带标明工作范围和隔离措施界限的系统图,逐步实现信息化数据图库与现场设备、系统实时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