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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CDT-SCC ZD 5017-2010)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159KB

文档介绍
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监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控制措施的实施。(八)值长的安全责任负责审查检修工作的必要性,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安全条件;对批准检修工期,审批后的工作票票面、安全措施负全部责任;不得批准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热机、热控二种票除外)和操作票。动火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第三十四条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动火工作票应一事、一地办理,不得兼办。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应字迹清楚、内容正确,不得涂改;微机办票时,要采用宋体五号字。其具体内容如下:(一)“动火负责人”栏的填写:工作监护人即为动火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组动火,应将该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应将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二)“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三)“动火地点”栏:应写明具体的动火工作地点(设备所在地);(四)“设备名称”栏:应写明具体的动火设备名称。设备名称要求写明设备的双重名称;(五)“动火工作内容”栏:应写明具体的设备动火工作内容;(六)“申请动火时间”栏:应写明计划完成该项动火工作所需要的时间。一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7天(168小时);(七)“动火区域测量结果”栏:由测量人填写,写明动火区域内测量空气中所含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的实际测量值、测量时间、测量人、使用仪器;(八)“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如下:1.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8米;2.动火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3.根据现场可燃物配备正确的灭火器材的措施;4.现场防火监护措施;5.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的措施。(八)“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由运行人员填写,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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