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旁小标题或注释Р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Р文件交流Р本条件不论在何种场合规定给予或颁发批准书、证明、同意函、确定、通知和请求,这些正式文件都应采用书面形式,面交至对方的施工现场办公室或,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并取得对方签收。Р批准书、证明、同意函和确定不得无故被扣压或拖延。工程师与监理单位,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互发证书或通知时,应把复印件发给第三方。Р法律和语言Р1.3.1.?本合同应受中国的法律管辖。Р1.3.2.?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Р文件优先次序Р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要认为是互作说明的。为了解释的目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Р合同协议书Р专用条款Р本通用条款Р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Р图纸Р投标书及其附件Р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Р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雇主的书面指令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雇主承包人根据合同文件优先次序协商解决,或由总监对之做出解释和调处,总监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总监做出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21.2款[争端的解决]的规定处理。Р合同协议书Р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Р合同的范围Р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缺陷修补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施、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