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如下:Р2.1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整改各项质量问题,因购房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Р2.2 因乙方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原因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由此对甲方或住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Р2.3 对于因装修造成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承担维修费。Р2.4 保修期维修时限Р3.1 在保修期】元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放弃对该费用提出异议的权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乙方对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的结果无条件承担质量责任及保修责任。Р3.3 乙方委派的保修人员均应向甲方、物业公司及购房业主提供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派书,否则甲方、物业公司、购房业主有权拒绝接受其进行维修,视为乙方没有委派保修人员进行保修。Р第四条维修通知方式Р4.1 乙方维修电话为【】,乙方保证该电话每日24小时(含任何节假日)畅通及有人接听,且不得擅自停机或变更维修电话;只要甲方、甲方下属部门、物业管理公司、购房业主或甲方认可的其他单位拨打上述保修电话(以电信部门出具电话清单为准)即视为乙方收到了有效的维修通知(甲方无需证明电话】日书面通知甲方。Р第五条收费维修Р5.1 因甲方或购房业主故意或重大过失、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年【】月【】日签署的【】项目【】工程《建筑工程精装修施工总承包合同》之附件,与《建筑工程精装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7.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Р Р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Р 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