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mm+5mm中空玻璃;矩管8cm*cm,壁厚保3mm,顶为5mm+5mm夹胶钢化玻璃;玻璃上开孔8mm,钢管加预埋件。圆弧型露台钢化玻璃厚度为10mm。 2、乙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更换,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成都市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香江物管质量要求。 2、本工程按照凯丽香江提供设计方案施工。 3、质保期限:终生维修。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2、工程款结算完后,乙方应该向甲方出具有关票据。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二〇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