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的施工,为了保证基站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Р 一、工程名称:基站土建工程。Р 二、工程地点:Р 工程内容及范围:完成设计院所提供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Р 三、工期:Р 年月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内完工。Р 四、承包方式:Р 乙方包工期、包质量、包工包料(钢筋由甲方提供)、包安全。Р 五、工程金额和付款方式:Р 1、工程经喀什铁塔公司验收30天后付款。Р 2、工程金额:双方商定,本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Р 六、工期:Р 该工期为[ 20 ]天,自[ XX ]年[ 5 ]月[]日起至[ XX ]年[ 5 ]月[]日止。工期拖延一天工期按:1000元/天。Р 七、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Р 甲方驻地代表:曾强峰联系电话: 乙方驻地代表: 联系电话:Р 八、甲,乙双方责任:Р 1、甲方代表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工程进度督促质量验收报验。Р 2,乙方配备一名现场总负责负责人员管理。协助甲方做好质量验收工作。Р 九、驻工地代表人员权限:Р 1、监理人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如下权利:Р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Р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Р (3)对工程建设有关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Р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Р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Р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先向甲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