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3)、质量保证措施;Р(4)、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和措施;Р(5)、工程所需工器具及设备。Р第六条:工程质量Р1、乙方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实现达标投产、创精品工程的要求,确保实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争创国家级优良工程;Р第七条:付款方式Р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分次付款,每次付款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工程量情况确定。Р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进行竣工结算。甲方拨付乙方工程结算款的90%,预留乙方工程结算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Р?3、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量保证期满内,未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拨付乙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发现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处理至合格,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进行处理或处理后仍不合格,甲方可自行处理,发生的费用在预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Р?第八条:违约责任Р?1、乙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Р?2、施工中如发现乙方偷工减料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乙方3000元,并责成乙方限期返工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Р?3、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而造成基础报废的,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期限内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视情况给予罚款。Р?4、因乙方施工措施组织不力造成工期拖延,每拖期一天扣罚乙方1000元。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因素所造成的窝工,工程可相应顺延,但必须经甲方代表同意。Р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Р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Р甲方: 乙方:Р甲方代表:?乙方代表:Р?合同签定日期: 年月日Р?(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