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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出书行为的通知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接待活动不得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安排群众迎送、献花仪式。接待对象对路况不熟的,接待单位可安排1台普通公务用车前往辖区内指定地点对接引导。Р 公务接待要轻车简从,严格限制陪同人员,坚持对口接待原则,不得层层多人陪同。接待国家级副职以上领导同志、省部级领导同志、省厅级领导同志到我区考察调研,只安排1名负责同志陪同。接待市领导和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到我区考察调研,可Р - 3 - Р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人员参加,人数不超过3人,严禁其他工作人员围观、拍摄。负责同志在第一个调研点陪同并负责介绍情况,不准安排其他工作人员(讲解员)讲解。调研时尽量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到基层调研,除路途较远或调研时间超过半天外的,不应在当地用餐。Р 第六条公务接待活动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严禁安排与工作内容无关的项目考察、场馆参观。严禁封闭清场,避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场馆正常参观秩序。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消费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Р 第七条除外事接待以外的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区食堂。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原则上接待单位可安排一次工作陪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陪餐一般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安排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但应注意节俭,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使用奢华接待场所、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离退休老领导及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务接待活动,可按标准提供地产酒,严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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