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任务。Р 3 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Р 为保证堤防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应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情况,规划确定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作为工程建设和管理运用的依据。Р 工程管理范围Р 堤防工程的管理范围,一般应包括以下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和管理用地: Р (1)堤身,堤内外戗堤,防渗导渗工程及堤内、外护堤地。Р (2)穿堤、跨堤交叉建筑物:包括各类水闸、船闸、桥涵、泵站、鱼道、伐道、道口、码头等。Р (3)附属工程设施:包括观测、交通、通信设施、测量控制标点、护堤哨所、界碑里程碑及其他维护管理设施。Р (4)护岸控导工程:包括各类立式和坡式护岸建筑物,如丁坝、顺坝、坝垛、石矾等。Р (5)综合开发经营生产基地。Р (6)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筑:包括办公用房屋、设备材料仓库、维修生产车间、砂石料堆场、职工住宅及其他生产生活福利设施。Р 护堤地范围,应根据工程级别并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 Р (1)护堤地的顺堤向布置应与堤防走向一致。Р (2)护堤地横向宽度,应从堤防内外坡脚线开始起算。Р 设有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的堤段,应从戗堤或防渗压重铺盖坡脚线开始起算。Р (3)堤内、外护堤地宽度,可参照表规定的数值确定。Р 表护堤地宽胜数值表Р (4)堤防工程首尾端护堤地纵向延伸长度,应根据地形特点适当延伸,一般可参照相应护堤地的横向宽度确定。Р (5)特别重要的堤防工程或重点险工险段,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需要,可适当扩大护堤地范围。Р (6)海堤工程的护堤地范围,一般临海一侧的护堤地宽度为100~200m;背海一侧的护堤地宽度为20~50m。Р 背海侧顺堤向挖有海堤河的,护堤地宽度应以海堤河为界。Р (7)城市堤防工程的护堤地宽度,在保证工程安全和管理运用方便的前提下,可根据城区土地利用情况,对表中规定的数值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