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作。跨河主要工程和跨河在建工程所属的管理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汛期应组建临时河道防洪指挥机构,在市、镇两级河道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防洪抢险工作。四、洪水防御(一)预防准备1、思想准备。各级河道防洪指挥机构应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镇(街道)河道防洪指挥机构要做好沿河村防洪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沿河村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河道防洪组织指挥机构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防洪责任人,建立健全市镇两级专业防洪抢险队伍、快速机动队伍和应急抢险队伍。各镇(街道)要在沿河村尤其是主要河道沿河村组建村级巡逻队,加强水情和险情监测,并要组建村级一线快速抢险队伍,落实各项预防预警措施。3、预案准备。全市的河道防洪预案、洪水防御方案由市水务局编制,经市防指审核批准后执行,经审批的河道防洪预案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全市的河道防洪预案,制定完善本辖区内的各类河道防洪预案,并针对河道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报市水务局审批后执行。4、工程准备。各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于汛前对辖区内的所有河道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病险堤防、水毁工程等河道防洪隐患进行应急除险加固,未能及时出险加固的,要落实好防洪责任人,就近备足抢险物料,对河道内的行洪障碍,要及时组织清障;在建的跨河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镇两级河道防洪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根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标准,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洪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技术准备 (1)培训:市防指负责镇(街道)河道防洪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洪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洪机动抢险队伍骨干的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