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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站设计规范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Р 收集站内的消防灭火器配置按GBJ140-90中规定的轻度危险级、A类火灾要求进行。Р 收集站内作业区的照明强度不小于50Lx。Р 收集站内应设置垃圾渗沥水的集流设施。收集后集中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站应注意环境绿化,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Р 篇二: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Р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Р 1 总则Р 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转运站)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制定本规范。Р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转运站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Р 转运站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Р 2 选址与规模Р 选址Р 转运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Р l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Р 2 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Р 3 设在交通便利.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Р 4 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的要求。Р 转运站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Р l 立交桥或平交路口旁。Р 2 大型商场、影剧院出人口等繁华地段。若必须选址于此类地段时,应对转运站进出通道的结构与形式进行优化或完善。Р 3 邻近学校、餐饮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Р 在运距较远,且具备铁路运输或水路运输条件时,宜设置铁路或水路运输转运站(码头)。Р 规模Р 转运站的设计日转运垃圾能力,可按其规模划分为大、中、小型三大类型,或Ⅰ、Ⅱ、Ⅲ、Ⅳ、Ⅴ五小类。Р 表转运站主要用地指标Р 注:1表内用地不含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其他功能用地。Р 2用地面积含转运站周边专门设置的绿化隔离带,但不含兼起绿化隔离作用的市政绿地和园林用地。Р 3与相邻建筑间隔自转运站边界起计算。Р 4对于邻近江河﹑湖泊﹑海洋和大型水面的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码头,其陆上转运站用地指标可适当上浮。Р 5以上规模类型Ⅱ﹑Ⅲ﹑Ⅳ含下限值不含上限值,Ⅰ类含上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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