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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专业基础(初级)》思考与联系答案(2015年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一般占一个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可出现在一行之首。Р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Р破折号和省略号都占两个字的位置,中间不能断开。连接号和间隔号一般情况下占一个字的位置,这四种符号要上下居中。Р着重号、专名号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下边,可以随字移行。Р直行文稿的不同点:Р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放在字下偏右。Р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和间隔号放在字下居中。Р引号改用双引号“﹃﹄”、单引号“﹁﹂”。Р着重号标在字的右侧,专名线和浪线式书名号标在字的左侧。Р20、数字用法有哪些规定?Р选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Р①计数的数值,包括正负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比、比例等。Р②当数值伴随有计量单位时,特别是计量单位以字母表达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Р③在使用数字进行编号的场合,为达到醒目、易于辨识的效果,宜采用阿拉伯数字。Р④已定型的含阿拉伯数字的词语。Р选用汉字数字的情况:Р①数字作为语素而定型构成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Р②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以及其他传统采用汉字形式的非公历纪年等。Р③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且不能用顿号隔开。Р④带有“几”字表示约数的数字。Р21、计量单位规范的规定有哪些?Р规范量名称及其符号的使用Р规范单位名称和中文符号的使用Р规范单位符号的使用Р规范国际单位制词头符号的使用Р正确处理应废弃的非法定计量单位Р22、科技名词使用的要求有哪些?Р①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名词统一的重要意义,并带头使用已公布的名词。Р②各编辑出版单位今后出版的有关书、刊、文献、资料,要求使用公布的名词。特别是各种工具书,应把是否使用已公布的规范名词作为衡量该书质量的标准之一。Р③凡已公布的各学科名词,今后编写出版的各类教材都应遵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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