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计算方式如下:Р学生所缴纳费用-已消费的学费-学生所缴纳费用*5%=学生所得退款。Р3.开课后申请退学或退费的情况: Р1)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Р申请退费Р的时间区间Р扣除的条款明细Р退款金额Р计算公式Р手续费Р管理费Р服务费Р开课后7天内(含7天)Р5%Р5%Р5%Р剩余学费-1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开课后8-15天Р5%Р10%Р5%Р剩余学费-2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开课后16-30天内Р5%Р15%Р5%Р剩余学费-2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开课超过一个月Р5%Р25%Р5%Р剩余学费-3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2)学生因为自身主观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生理原因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Р申请退费Р的时间区间Р扣除的条款明细Р退款金额Р计算公式Р手续费Р管理费Р服务费Р违约Р开课后7天内(含7天)Р5%Р5%Р5%Р5%Р剩余学费-2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开课后8-15天Р5%Р10%Р5%Р5%Р剩余学费-25%*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开课后16-30天内Р5%Р15%Р5%Р5%Р剩余学费-3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开课超过一个月Р5%Р25%Р5%Р5%Р剩余学费-40%*所缴纳学费=退款金额Р Р4.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因而无法继续上课,申请退费的情况,则一律不予以退还。Р四、培训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的具体收、退费制度,在招生简章或招生资讯时向家长(学生)公示,并在学生缴费时以一式两份的形式,要求学生(年满18周岁)或家长签字,自签字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Р五、学校的收、退费工作均纳入学校财政统一管理,具体的退费流程以财务部门的规章制度为准;Р六、本办法由云南省昆明市教委制定,本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