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灌工程投资985.41万元,水源工程投资353.78万元,井房及标志牌工程费用34.27万元,独立费用16万元。Р 资金筹措计划为:中央财政补助1600万元,群众投劳折款1.26万元。Р 1.6 主要效益和经济指标Р 1.6.1 主要效益Р 本期工程实施后,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84。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5万亩,新增年节水量69万m3。实现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3.2万kg,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201.92万元,年增加农民纯收入443.5元/人。Р 1.6.2 经济指标Р 经分析,益本比为6.2>1.3,投资回收年限1.5912%。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因此说明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Р 1.7 项目建设管理及建后运行管护Р 为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XX年追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宽城满族自治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农Р 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为项目的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在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执行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民主监督制和招标投标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宽城满族自治县将根据项目要求成立建设处,成员由水务局、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Р 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建设处对工程验收后及时将工程的产权、管理权、使用权整体移交给项目受益村或专业合作组织,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由水务局指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Р 2项目区概况Р 2.1自然地理状况Р 2.1.1地理位置Р 宽城满族自治县位于河北省的东北部,承德市东南部,地处长城塞外燕山山脉东段,东与辽宁省凌源市毗邻,西与兴隆县接壤,东南、西南分别与青龙、迁西县相接,北部毗邻承德县和平泉县。地理位置位于北纬40°16' —41°01',东经118°31'—119°08'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