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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代运营合同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x  |  页数:74 |  大小:87KB

文档介绍
示:Р 用户选择在线支付的,按照实际销售额进行计算; Р 用户选择货到付款的,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通过货到付款的实际销售订单的提成明细报表提供甲方核对。若甲方有异议,甲方应在收到报表起3日内提供有效书面证据给乙方核对并重新确认;如无法提供,默认以乙方订单数据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Р 6 销售目标与营销推广费Р 甲乙双方所约定的销售额目标如下:Р 第一年:人民币1000万;第二年:人民币XX万;第三年:人民币4000万; Р 营销推广费投入Р 在合作期限内,甲方承诺每年的营销推广费投入如下:Р 第一年:目标销售额的10%;第二年:目标销售额的15%;第三年:目标销售额的15%;Р 7 违约责任Р 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协议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Р 甲方因故延迟或拒绝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佣金收益、营销推广费用的(节假日/特殊原因除外),乙方有权暂停提供甲方的运营服务,在甲方支付后再重新提供服务;如暂停服务1月后甲方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协议,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应付未付金额,并有权按照应付未付金额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滞纳金。Р 若乙方无法达成当年度的销售额目标,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作协议。若在乙方已完成当年度销售额目标的情况下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按终止合作当日往前推算半年的实际销售额剩以该年度的佣金提取比例计算。若第一合作年度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Р 若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擅自再另外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在络销售平台上运营或销售其品牌产品,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该违约行为,并赔偿乙方的销售额损失。若甲方不予停止、改正该违约行为的,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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