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还应当标明产地。Р文件名称: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编号:ZC某FYTDYF/GSP/OO4Р10 起草人:某某某审核人:某某某批准人:某某某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Р变更记录: 版本号: Р1、目的: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企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Р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购进药品的验收。 4、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Р5、内容: Р5.1 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Р5.2 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做到票、帐、号相符, 5.3 药品质量验收时应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药品外观性状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检查。 5.4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 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记载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Р11 5.6 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不合格或质量有疑问、未按规定加印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应予以拒收,由验收人员填写拒收报告单并在验收记录中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7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上架,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Р12 文件名称: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编号:ZC某FYTDYF/GSP/OO5 起草人:某某某审核人:某某某批准人:某某